本报讯谢永华以1万元的价格为他人借腹生子,后因他人未付清钱款而杀子报复。14日,她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。
据扬子晚报报道,谢是四川来沪打工人员,暂住该市奉贤县钱桥镇。1996年12月,谢认识了安徽来沪打工人员路某,双方约定谢为路某生育一个孩子,路某将为此支付1万元。1998年3月,谢生了一男孩,路某曾分数次给谢8000余元,但余款一直没有结清。同年6月,谢与丈夫离婚,并继续与路某同居。其间,谢与路某因余款纠纷等发生矛盾。今年8月6日,谢将年仅两岁的儿子推入路边的一个臭水池内溺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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